广东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是温氏集团独立经营单元(简称:“温氏晶宝”),专注生猪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承担着温氏集团向食品加工企业转型的重要一环。温氏晶宝以最严格食品安全标准为原则、最高效的服务效率为目标,引进全球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的肉类加工线及配套设备,实现屠宰加工自动化、智能化。以产业整体效益提升和带动农民增收为核心,围绕全产业链开发,整合产业资源,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缩短供应链,提升效率,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每一步安全守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温氏晶宝华南区2026年度猪副产品销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子公司地址
河源温氏晶宝: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埔河大道535号
赣州温氏晶鸿: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西牛镇
二、招标时间及形式
1、招标时间:
河源温氏晶宝:2026年4月28日15:00-15:30
赣州温氏晶鸿:2026年4月28日15:35-16:05
2、招标方式:本次采用远程网络招标,参与投标的客户需通过温氏商城平台参与投标。
三、招标规则
1.投标者资格:参与本次投标的客户需资质齐全、有相关经营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若投标客户与招标方曾经合作或正在合作,必须无欠款等不良合作记录。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公司出具的投标委托书(单位盖章法人签字有效)。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对需具有行政部门强制性生产加工资质的单位和行业,投标方必须具有相关资质,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竞标,否则招标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投标客户须于2026年4月27日17:00时前,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送达给联系人。
2.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6年4月27日17:00前,按照招标方规定投标保证金全额汇款至相应招标方指定账户,原承包客户账户保证金可继续使用,注意汇款名称与投标名称以及中标后合同签订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客户。
3.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资质、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招标方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投标方,并安排人员对投标客户进行网络招标培训。
4.投标竞价:实行暗标一次性报价,招标方设招标底价,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投标;如最高价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时,要求报价相同的客户进行二次竞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所报价格,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最高价格为中标价格;如投标人中标后毁约,其他投标人按投标价格从高至低顺序中标;凡毁约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收归招标人所有。报价最高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竞标结果公布方式:最终招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填写后并签字盖章回传。
6.投标前认真阅读招标方案内容,在招标平台上的所有填报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慎重填写产品的报价。恶意报价者直接视为投标无效,全额扣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严禁诋毁打压其他竞标方,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竞标,否则,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产品及保证金标准
1、河源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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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招标产品) |
投标保证金 |
中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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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猪头(含带皮腮肉、猪耳、猪舌)2、大肠(含大肠头) 3、小肠(含小肠头)4、隔膜肌 5、板油 6、猪腰 7、猪肚 8、猪心 9、猪肝 10、猪尾 11、(网油、冠油)12、小副产(猪小肚、尿管、苦胆、猪胎盘或猪鞭油、胰脏、脾脏、肺管、食管、心管、喉头、杂油、猪肺) |
10万元 |
50万元 |
2、赣州温氏晶鸿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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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招标产品) |
投标保证金 |
中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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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猪头(含带皮腮肉、猪耳、猪舌)2、大肠(含大肠头) 3、小肠(含小肠头) 4、隔膜肌 5、板油 6猪腰 7、猪肚 8、猪心 9、猪肝 10、猪尾 11、(网油、冠油) 12、小副产(猪小肚、尿管、苦胆、猪胎盘或猪鞭油、胰脏、脾脏、肺管、食管、心管、喉头、杂油、猪肺) |
50万元 |
200万元 |
注:客户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两个标段的须足额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五、合同期限、产品采集标准、费用承担标准
1.合同期限:2026年5月1日—2027年5月31日(具体执行以合同日期为准),合同期内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1日执行中标价格,后期根据毛猪价格和市场行情每月月底前协商调整次月结算价格。
2.产品采集标准在《猪副产品购销合同》中约定。正常情况下,招标方屠宰毛猪均重在120公斤左右,如当日屠宰毛猪均重低于70公斤时,双方可协商制定产品交付结算标准。
3.中标客户须自行承担加工中标产品所需人员的工资、社保、食宿等相关费用,以及加工产品所需的水、电、汽、预冷、速冻、冷藏、包材物料、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工器具(招标方原有设备设施免费提供)、维修等相关费用,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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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费用(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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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 |
元/吨 |
10 |
含污水处理费,不足1吨按1吨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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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
元/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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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 |
元/立方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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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 |
元/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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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冷 |
元/吨/天 |
24小时内免费 |
超24小时按100元/吨/天计费,不足1天按1天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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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冻 |
元/吨/天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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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 |
元/吨/天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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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悔标
客户中标后不同意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接收、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接收产品影响正常生产的,均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合同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客户在合作期限内不得以无故理由终止合作,如有违约均没收履约合同保证金。
七、中标要求
1.中标后我司会有专人联系补缴和确认履约合同保证金,客户应配合在中标通知书送达后3天内补缴保证金并签订《猪副产品购销合同》,若中标客户不补缴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允许中标方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保证金,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合同视为无效,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客户有恶意竞标、私下串标者,没收投标保证金。
4.产品货款执行日清日结,其它费用执行月结,中标客户不得拖欠货款及相关费用。
八、其它说明
1.中标客户需承担(赣州晶宝)清洗部分生猪的副产品,投标方支付清洗费用5元/头。
2.所有招标产品优先满足招标方销售市场需求(中标客户需提供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部分由中标客户全部接收。
九、收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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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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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支行 |
202000321920018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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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温氏晶鸿食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
769909190810833 |
打款请备注:副产品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咨询及联系人
1、河源晶宝:谭建良18666509311 梁永文13640114560
2、赣州晶宝:傅子益13829939527 谌芯芃18270052779
3、监督电话:0766-2988189
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所有。
广东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查看附件:温氏晶宝2026年度猪副产品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