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是温氏集团独立经营单元(简称:“温氏晶宝”),专注生猪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承担着温氏集团向食品加工企业转型的重要一环。温氏晶宝以最严格食品安全标准为原则、最高效的服务效率为目标,引进全球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的肉类加工线及配套设备,实现屠宰加工自动化、智能化。以产业整体效益提升和带动农民增收为核心,围绕全产业链开发,整合产业资源,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缩短供应链,提升效率,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每一步安全守护。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温氏晶宝华东区2026年度猪副产品销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子公司简介
淮安温氏晶诚食品有限公司是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资的下属公司,公司位于淮安市盱眙县穆店镇食品产业园,占地约150亩,公司投资约3亿元建设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及年深加工1万吨肉制品的规模,包含现代化的生猪屠宰加工分割车间、肉制品加工车间、环保处理系统、冷库仓储、行政办公、员工生活区等配套设施,致力打造成为华东地区养殖、屠宰、配送、销售一体化的龙头食品示范企业。
滁州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是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全椒设立的一家现代化肉食品公司,位于全椒县襄河镇花园村,占地约237亩。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满负荷生产后年屠宰生猪约100万头。一期项目总投资2.73亿元,包括:年屠宰量约100万头生猪及生产能力的A级现代化屠宰加工厂冷库仓储和物流配送中心、生活配套设施、环保处理等设施。致力打造成为以安徽为中心辐射周边省份地区的龙头食品示范企业。
二、招标时间及形式
1、招标时间:
淮安温氏晶诚:2026年3月20日14:30-15:00
滁州温氏晶宝:2026年3月20日15:05-15:35
2、招标方式:本次采用远程网络招标,参与投标的客户需通过温氏商城平台参与投标。
三、招标规则
1.投标者资格:参与本次投标的客户需资质齐全、有相关经营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若投标客户与招标方曾经合作或正在合作,必须无欠款等不良合作记录。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公司出具的投标委托书(单位盖章法人签字有效)。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客户,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对需具有行政部门强制性生产加工资质的单位和行业,投标方必须具有相关资质,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竞标,否则招标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投标客户须于2026年3月18日17:00时前,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送达给联系人。
2.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6年3月18日17:00前,按照招标方规定投标保证金全额汇款至相应招标方指定账户,原承包客户账户保证金可继续使用,注意汇款名称与投标名称以及中标后合同签订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客户。
3.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资质、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等进行综合评估后,于2026年3月18日确定正式投标方,招标方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投标方,并安排人员对投标客户进行网络招标培训。
4.投标竞价:实行暗标一次性报价,招标方设招标底价,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投标;如最高价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时,要求报价相同的客户进行二次竞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所报价格,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最高价格为中标价格;如投标人中标后毁约,其他投标人按投标价格从高至低顺序中标;凡毁约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收归招标人所有。报价最高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竞标结果公布方式:最终招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填写后并签字盖章回传。
6.投标前认真阅读招标方案内容,在招标平台上的所有填报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慎重填写产品的报价。恶意报价者直接视为投标无效,全额扣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严禁诋毁打压其他竞标方,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竞标,否则,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产品及保证金标准
1、淮安温氏晶诚食品有限公司
|
标段 |
招标产品 |
单位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合作保证金(万元) |
|
1 |
大肠(含大肠头) |
元/头 |
30 |
60 |
|
2 |
猪肚 |
元/头 |
30 |
60 |
|
3 |
猪尾 |
元/公斤 |
2 |
5 |
|
4 |
毛猪头(含带皮腮肉、口条、猪耳) |
元/公斤 |
30 |
60 |
|
5 |
隔膜肌 |
元/公斤 |
10 |
20 |
|
6 |
冠油、网油 |
元/头 |
2 |
10 |
|
7 |
小肠(含小肠头) |
元/头 |
30 |
50 |
|
8 |
胰脏、脾脏、苦胆、小肚、尿管、胎盘、猪肺、喉头、肺管、食管、心管、猪鞭(含猪鞭油) |
元/头 |
10 |
20 |
|
9 |
猪血 |
元/头 |
5 |
10 |
2、滁州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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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产品 |
单位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合作保证金(万元) |
|
1 |
大肠(含大肠头) |
元/头 |
30 |
60 |
|
2 |
猪肚 |
元/头 |
30 |
60 |
|
3 |
猪尾 |
元/公斤 |
2 |
5 |
|
4 |
毛猪头(含带皮腮肉、口条、猪耳) |
元/公斤 |
3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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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隔膜肌 |
元/公斤 |
1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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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冠油、网油 |
元/头 |
2 |
10 |
|
7 |
小肠(含小肠头) |
元/头 |
3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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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胰脏、脾脏、苦胆、小肚、尿管、胎盘、猪肺、喉头、肺管、食管、心管、猪鞭(含猪鞭油) |
元/头 |
10 |
20 |
|
9 |
猪血 |
元/头 |
5 |
10 |
注:客户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标段内不拆单品),投标多个标段的须足额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五、合同期限、产品采集标准、费用承担标准
1.合同期限: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具体执行以合同日期为准),合同期内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执行中标价格,后期可根据毛猪价格和市场行情每月月底前协商调整一次结算价格。
2.产品采集标准在《猪副产品购销协议》中约定。正常情况下,招标方屠宰毛猪均重在115公斤左右,如当日屠宰毛猪均重低于80公斤时(含),双方可协商制定产品交付结算标准。
3.中标客户须自行承担加工中标产品所需人员的工资、社保、食宿等相关费用,以及加工产品所需的水、电、汽、预冷、速冻、冷藏、包材物料、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工器具(招标方原有设备设施免费提供)、维修等相关费用,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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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费用(元) |
备注 |
|
冷水 |
元/吨 |
10 |
含污水处理费,不足1吨按1吨收取 |
|
电 |
元/度 |
1.5 |
|
|
蒸汽 |
元/立方 |
350 |
|
|
热水 |
元/吨 |
20 |
|
|
预冷 |
元/吨/天 |
24小时内免费 |
超24小时按100元/吨/天计费,不足1天按1天收取 |
|
急冻 |
元/吨/天 |
380 |
|
|
冷藏 |
元/吨/天 |
3.5 |
|
六、悔标
客户中标后不同意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接收、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接收产品影响正常生产的,均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合同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客户在合作期限内不得以无故理由中止合作,如有违约均没收履约合同保证金。
七、中标要求
1.中标后我司会有专人联系补缴和确认履约合同保证金,客户应配合在中标通知书送达后3天内补缴保证金并签订《猪副产品销售合同》,若中标客户不补缴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允许中标方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保证金,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合同视为无效,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客户有恶意竞标、私下串标者,没收投标保证金。
4.产品货款执行日清日结,其它费用执行月结,中标客户不得拖欠货款及相关费用。
八、招标其它说明
1.毛猪头中标客户需帮我司按标准代加工猪蹄,加工费用届时双方协商。
2.所有招标产品优先满足招标方销售市场需求,不超出当天产出的50%,剩余部分由中标客户全部接收,回购价格为中标价格,加工费用届时双方协商。
九、收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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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
淮安温氏晶诚食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
769909211610106 |
|
滁州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支行 |
44666101040018054 |
打款请备注:副产品投标保证金+标段。
十、投标咨询及联系人
1.淮安温氏:徐 波 18115573733 范黎明 17855701596 赵佛庆 15150981412
2.滁州温氏:赵刚珍 17739613666 练玉财 15627196080
3.监督电话:0766-2988189
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所有。
广东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
查看附件:温氏晶宝2026年度猪副产品招标公告.docx